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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(fā)布日期:2021-07-16 08:44:55 點擊次數(shù):7 所屬分類:行業(yè)動態(tài) 文章來自:康成發(fā)電設備
- 繼上文,因靜音發(fā)電機電解液注入蓄電池內發(fā)熱,因此,需將蓄電池靜置6~8h待冷卻到35℃以方可進行充電。但注入電解液后到充電的時間不得超過24h。
充電時,將蓄電池正極接直流充電電源正極,蓄電池負極接充電電源負極,切不可接錯。并必須旋去通氣蓋,讓充電時產生的氣體外逸暢通。為防止充電時接錯,通常先接好充電線,觀察充電機電壓表指示值,如表針反打,說明充電線接錯,應將兩充電線正、負極對調。確認充電線接正確后再加電向蓄電池充電。6-Q-195型新蓄電池在使用前應按規(guī)定分兩個階段進行充電(6-QH-150荷電蓄電池除外)。經第一階段充電,當液面均勻起泡或單格電池的端電壓上升到2.4V”后應進行第二階段充電,直至端電壓和電解液比重在3h內基本穩(wěn)定為止。充電期間,電解液溫度不可超過45℃,否則應降低充電電流或采取降溫措施,以免電池過熱影響性能。當接近充電終止時,應采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.400 kg/cm3的稀硫酸調整電解液比重使其達到(1.280±0.005)kg/cm3(30℃),然后再充電1~2h,使電解液比重上、下均勻為止。蓄池充足電后,即可進行靜音發(fā)電機的試放電或使用。